信息政策与法规:作业 03

要求

  1. 结合相关法律知识,分析网络环境下如何保护个人信息。
  2. 提交要求:作业报告,word文档并以的“学号+姓名” 命名。
  3. 作业要求:请用一个案例结合课程内容进行分析,字数不少于500字,并列出参考文献

案例描述——“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2019年12月,被告人罗文君了解到通过获取他人手机号和随机验证码用以注册新的淘宝、京东等APP账号(简称“拉新”)可以赚钱,其便与微信昵称“悠悠141319”(身份不明)、“A我已成年爱谁睡”(身份不明)、“捷京淘”(身份不明)、“胖娥”(身份不明)、“河北黑志伟80后的见证”(身份不明)等专门从事“拉新”的人联系。“悠悠141319”等人在知道罗文君手里有许多学员为电信员工,学员可以直接获取客户的手机号码和随机验证码等资源时,利用罗文君担任电信公司培训老师的便利,约定由罗文君建立、管理、维护微信群,并在群内公布“拉新”的规则、需求和具体价格;学员则根据要求,将非法获取的客户手机号码和随机验证码发送至群内;“悠悠141319”等人根据发送的手机号及验证码注册淘宝、京东APP等新账号。罗文君可对每条成功“拉新”的手机号码信息,获取0.2-2元/条报酬;而学员以每条1至13元不等的价格获取报酬,该报酬由罗文君分发或者直接由“悠悠141319”等人按照群内公布的价格发送给学员。

2019年12月至2021年7月期间,被告人罗文君利用株洲联盛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渌口手机店、中国移动营业厅销售员瞿小珍和谢青、黄英、贺长青(三人均已被行政处罚)等人的职务之便,非法获取并且贩卖被害人彭某某、谭某某等个人信息手机号码和随机验证码给“悠悠141319”等人。其中,被告人罗文君获利13000元,被告人瞿小珍获利9266.5元。

案例分析

根据以上案件的信息,可以初步判断嫌疑人涉嫌侵犯以下法律条款:

  1.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中国刑法第253条,盗取、出售、非法提供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罗文君和瞿小珍非法获取并贩卖他人的手机号码和随机验证码,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 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国刑法第225条,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以营利为目的,非法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罗文君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手机号码和随机验证码,并通过注册淘宝、京东等APP账号进行拉新活动获取报酬,可以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具体来说,首先《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定义了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 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 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可以用《民法典》内的通俗解释——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 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 包括自然人的姓名、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生物识别信息、 住址、 电话号码、 电子邮箱、 健康信息、 行踪信息等。显然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们非法贩卖的“手机号码和随机验证码”是个人信息范畴内的个人数据。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了个人信息处理基本规则。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个人信息:

(一)取得个人的同意;

(二)为订立、 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三)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四)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 全所必需;

(五)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 舆论监督等行为, 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六)依照本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 信息;

(七)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故犯罪嫌疑人在未征得个人同意的前提下非法使用、售卖“手机号码和随机验证码”违反了以上第一、二条,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

然后,《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本案中罗文君和瞿小珍非法获取并贩卖他人的手机号码和随机验证码,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所述非法经营活动规定:非法经营罪:

  •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量刑标准:**违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罗文君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手机号码和随机验证码,并通过注册淘宝、京东等APP账号进行拉新活动获取报酬,可以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总结

网络环境下保护个人信息已成为当今社会中的重要议题。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不断发展,我们的个人信息变得更加容易被获取和滥用。为了保护自己的隐私和数据安全,以下是一些在网络环境下保护个人信息的关键要点:

  1. 加强个人信息意识: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的提高是保护个人信息的首要步骤。了解个人信息的价值,以及泄露个人信息可能带来的风险,能够使我们更加警惕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2. 使用强密码和多因素认证:使用强密码对个人账户进行保护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强密码应包含字母、数字和符号的组合,并且长度足够长。同时,启用多因素认证可以提供额外的安全层,确保即使密码泄露,账户仍然得到保护。

  3. 谨慎对待个人信息的共享:在网络环境中,我们需要谨慎对待个人信息的共享。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如信任的网站或服务,我们才应该提供个人信息。同时,要定期检查和管理自己在各个平台上的隐私设置,确保个人信息仅对需要知道的人可见。

  4. 小心对待电子邮件和信息诈骗:电子邮件和信息诈骗是获取个人信息的常见手段之一。要小心避免点击可疑链接、下载附件或回复未知发件人的邮件。此外,永远不要提供个人信息给未经验证的来源,尤其是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

  5. 定期更新和备份数据:定期更新软件和应用程序以确保其安全性,并及时安装安全补丁。此外,定期备份重要的个人数据是防范数据丢失和损坏的关键步骤。

  6. 注意网络隐私设置和权限:在使用社交媒体和其他在线平台时,要仔细审查和管理隐私设置和权限。限制对个人信息的访问,并只与可信任的人分享内容。

  7. 使用安全的网络连接和设备:在使用公共Wi-Fi网络时,要谨慎处理敏感信息,最好使用虚拟专用网络(VPN)进行加密保护。此外,确保自己的设备有最新的安全软件和防病毒程序,以提供额外的保护。

参考文献

【1】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非法经营罪

【3】课件:第17章 个人信息安全法律规范